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巴多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in Barbados

首页 >政策法规 > 劳工

来源: 类型:

巴巴多斯劳工政策和法规

巴巴多斯有关劳动就业的法律,对劳动关系的产生、内容、劳资双方的权利、义务、福利报酬、就业与保护、妇女和未成年人的雇用、劳资纠纷的解决等,做出了相应的规定。 
  1、当地劳工政策 
  巴巴多斯协调劳动者与雇主间关系的法律有《享受工资待遇休假法案》、《解雇费法案》及其它有关行业最低工资的法案。 
  【加班】巴体力工人超时工作或节假日加班所得补贴要高于工资水准,加班工资为平时工资的1.5至2倍。雇员在节假日享受薪金待遇,并可根据工作年限每年享受带薪休假15-20天。 
  【补贴】除工资外,企业一般还发放补贴,大企业发放的补贴有退休金、人身保险及年度奖金。另外,总经理可享用公车,驻外职员可享有住房。 
  【解雇】因人员裁减而被解雇的雇员,如果工作时间超过2年,可领取解雇费,具体标准如下: 
  (1)工作时间2-10年的雇员,每年领取2.5个星期的基本工资; 
  (2)工作时间10-20年的雇员,每年领取3个星期的基本工资; 
  (3)工作时间20-33年的雇员,每年领取3.5个星期的基本工资。 
  解雇费的25%可在国家保险解雇基金中支付。因其它原因而被解雇的雇员享有1个星期或1个月(根据其领取周薪还是月薪而定)的通知期限,并在此期限内领取相应工资。对于因正当理由被解雇的雇员,雇主不负赔偿责任。 
  【社会保险】年龄在16-65岁之间,且至少交纳过30次保险费的劳动者均可享受社会保险。除巴巴多斯国家公民需签订社会保险协议外,其他外籍工人也必需加入社会保险。保险费占收入的21.5%,其中雇主支付11.25%,雇员负担10.25%,最大可保收入为3100巴元/月。 
  2、工会及最低工资标准 
  巴巴多斯的工会比较活跃,影响很大,宪法保护工人成立和参加工会的权力。据估计,30%的工人为工会会员。工会通常采取集体谈判的方式解决工人与雇主之间的纠纷, 必要时工会采取罢工等行动。 
  2012年4月5日,巴巴多斯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5%,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3.125美元,最低加班工资为每小时4.69美元,公休假日的最低加班工资为每小时6.25美元,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。 
  3、 外来劳工政策 
  外来劳工进入巴巴多斯必须持有以下两种证件 
  (1)签证 
  美国和加拿大公民只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就可免签进入巴巴多斯。英国、英联邦国家(不包括印度和巴基斯坦)和大多数西欧国家公民凭护照可免签进入巴巴多斯,但需有下一程或往返机票。而来自北朝鲜、南斯拉夫、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公民则必须申请入境签证。2014年8月起,对持有外交、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实行了免签政策,目前持因私护照的免签事宜正在协商之中。
  (2)工作许可 
  根据移民法案,非巴巴多斯公民、常驻居民或移民,只有在取得工作许可证后,方可在巴工作。巴移民局根据雇主的申请、外籍人员体检报告和警察局证明等发放外籍人员工作许可证。对于人员已经饱和的工作,一般不发放工作许可证。工作许可分短期和长期,短期不超过6个月,长期不超过3年,每次申请费300巴元,批准后还要交纳许可证费,例如管理人员的6个月许可证费为960巴元。 
  由于国土面积小,资源有限,经济结构特殊等原因,巴巴多斯就业机会不多,失业率较高。政府及工会在就业方面绝对优先考虑本国公民,严格限制外来人口,外来劳工获得就业许可证的难度很大。